关于2023年度中国工程院院士增选有效候选人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3-09-06

根据《2023年度中国工程院院士增选候选人材料公示办法和国资委《关于2023年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组织审核把关及征求廉政意见等工作的通知》要求2023年度中国工程院院士有效候选人材料需在本人所在单位和成果涉及的主要单位进行公示,现将中国工程院院士有效候选人于海斌相关资料予以公示(见附件)。

自即日起15日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向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处理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联系方式。凡匿名异议和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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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提名书-于海斌.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