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提供信息公开服务,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编制了《供电服务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供广大电力客户使用。 一、信息公开机构 企业名称: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 办公地点:沈阳市和平区宁波路18号 联系方式:024-23143000 二、公开渠道 按照《国家能源局<供电企业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国能发监管规〔2021〕56号)中规定的信息公开内容,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对各类信息公开渠道说明如下: (一)供电企业基本情况 “供电企业基本情况”通过《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信息公开年报》公开。 (二)办理业务的程序和时限 “办理业务的程序和时限”通过《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信息公开年报》、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所属供电营业厅公示、95598供电服务热线查询等方式公开。 (三)供电企业执行的电价和标准 “供电企业执行的电价和标准”通过《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信息公开年报》、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所属供电营业厅公示、95598供电服务热线查询等方式公开。 (四)供电质量和两率情况 “供电质量和两率情况”通过《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信息公开年报》及定期更新数据等方式公开。 (五)停限电有关信息 “停限电有关信息”通过95598供电服务热线查询、95598网站查询、各市报纸、电台、电视台媒体发布等方式公开。 (六) 供电企业供电服务所执行的法律法规和供电企业制定的涉及用户利益的制度标准 “供电企业供电服务所执行的法律法规和供电企业制定的涉及用户利益的制度标准”通过《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信息公开年报》公开。 (七)客户受电工程信息 “客户受电工程信息”通过《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信息公开年报》公开。 (八)受理客户咨询答复情况 “受理客户咨询答复情况”通过《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信息公开年报》、95598供电服务热线电话查询、供电营业厅查询等方式公开。 (九)供电服务承诺及投诉电话 “供电服务承诺及投诉电话”通过95598热线服务电话、12398供电监管电话受理客户投诉。 三、公开时限 (一)停电信息 计划停电信息提前7天公开发布;临时停电信息提前24小时公开发布;其他情况发生停限电,按国家规定及时公布。 (二)其他信息 1.企业信息每年度更新一次。 2.电价方面,2021年10月22日,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辽发改价格〔2021〕414号),全面取消工商业目录销售电价,辽宁公司于每月底前3日通过网上国网App、供电营业厅等线上线下渠道,公布次月的代理购电用户电价等相关购电信息。 当前,居民(含执行居民电价的学校、社会福利机构、社区服务中心等公益性事业用户)、农业用电由电网企业保障供应,执行现行目录销售电价政策,如发生变化,按国家发改委、辽宁省物价局文件下发内容,自发生变化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更新。 3.供电服务承诺以及投诉电话如发生变化,自发生变化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更新。 四、公开方式 (一)主动公开 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采取门户网站、营业厅、95598热线服务电话、95598网站等多种主动公开形式。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ln.sgcc.com.cn (二)依申请公开 电力客户需要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提供主动公开以外的供电信息时,可以向本公司提出书面申请,本公司按照国家和企业相关要求,根据掌握信息的情况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 2021年1月27日